本报讯 为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开展静态交通秩序整治集中统一行动的通知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部署及全县公安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会议要求,近日,县公安局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县城交通静态秩序整治行动。
县公安交警大队结合工作实际,对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进行专项治理,规范车辆停放,保证整齐有序。一是优化勤务模式,以整治人行道、背街小巷违法停车行为为重点,对城区道路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进行整治。二是加大路面管控力度,进一步规范公交车、出租车等客运车辆营运秩序,加大对监控盲区死角路段违法停车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对国省道、城区街道沿途长期占用主要街道、人行道停放的车辆实施拖移清理,确保路面畅通。三是充分运用电子监控科技手段,强化对重点路段的实时监控,及时掌握机动车违法停放的情况,发现乱象及时指挥调度,由在岗民警进行处置。
截至目前,此次整治行动,共出动警力120人次,出动警车11台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31起,其中处罚125起机动车未在停车泊位停车、逆向停车、未沿标识方向停车、越线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有针对性的对外卖配送人员教育和口头警告27人次;非现场违法查处79起;劝导行人、非机动车200余人次。 (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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