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农民朋友们:
多年来,地膜覆盖技术被农业生产广泛应用,有效促进了粮食、蔬菜等农作物产量与品质的提高,但若处理不当,残留积存也会破坏耕地土壤结构,造成严重的“白色污染”和“视觉污染”,影响农村人居环境。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国家《农用薄膜管理办法》,推动全县农业绿色发展,保护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在此就地膜的科学使用与回收事宜作以提醒。
一是购买标准地膜。《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厚度低于0.01毫米的地膜为不合格产品。大家购买地膜时一定要到正规的农资门店,注意查看产品合格证,索取购销凭证,千万不要只为了省钱,购买三无产品,更不要购买厚度低于0.01毫米的超薄地膜,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二是科学合理使用地膜。对覆膜种植产出效益没有明显增长,正常种植管理能满足作物生长需求的,建议尽量减少使用或不使用地膜。对必须覆膜种植的,要使用强度高、耐候期长、易回收的标准地膜或全生物降解地膜。
三是及时回收废旧地膜。普通的聚乙烯地膜(PE地膜)是高分子化合物,在自然条件下很难分解或降解,残留在土壤中,会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土壤污染,影响耕作和作物生长,降低产量和品质。因此大家要及时捡拾农田中的废旧地膜,莫让地膜变“地魔”。
四是违反规定要受处罚。农用薄膜使用者有义务及时捡拾废旧农膜,不得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对于未按照规定及时处理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予以处罚。
在此,我们向农民朋友郑重倡议:科学应用地膜,推动绿色发展;搞好地膜回收,减少残留污染。感谢广大农民朋友对全县农用薄膜污染治理工作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阜蒙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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