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纪委监委安排部署,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有效预防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等违纪问题发生,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现对全县党员干部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1.严禁操办“升学宴”“谢师宴”;
2.严禁参加“升学宴”“谢师宴”;
3.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金融产品、电子红包等;
4.严禁使用公车、公款租车或利用职权借用企业、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供“升学宴”“谢师宴”使用、送子女入学和外出旅游等;
5.严禁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食堂、餐厅及公务接待场所承办“升学宴”“谢师宴”等与升学有关的宴席。
各级党组织要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带头管好家人,防备管理服务对象借机“围猎”,让好事敞敞亮亮不受污染,莫让子女蒙阴影。
监督举报电话:882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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