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0年12月23日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免下列同志职务。
任命:
翟翠华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李洪玉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特此公告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