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粮食收储企业、粮食经营者:
为进一步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合法权益,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我县粮食行政执法部门将开展2020年秋粮收购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对象
阜蒙县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的各类粮食经营主体。
二、检查内容
1、收购场所是否做到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柜;
2、收购企业验质检斤程序是否规范、公开透明,是否存在压等压价、抬级抬价;
3、是否现场及时结算售粮农民粮款,有无向农民“打白条”或将粮款支付给非售粮人;
4、是否建立统计台账,统计报表是否按时上报;
5、粮食经营者是否办理了《粮食收购许可证》,《粮食收购许可证》是否及时年检;
6、对承储储备粮企业进行检查。
三、检查时间
从2020年11月10日始至2021年4月30日止。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发改局
阜蒙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大队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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