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于长江 李司佳) 11月10日,由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组成的调研组,以座谈会的形式在县委三楼会议室对县监委开展的基层“微腐败”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赵宝权,县委、县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参加座谈。
会上,调研组听取了县监委关于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工作的汇报,与县监委领导、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
赵宝权指出,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县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是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法定监督职责的具体体现,是落实县委、市人大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他对县监察机关在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中,从严执纪、严肃问责、措施得力的工作作风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
就做好下一步工作,赵宝权表示,县人大常委会将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并通过监督体现支持,共同推动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的有机统一,助力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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