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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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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
2024-3-5
 

广大居民朋友:

近日来,全国各地接连发生多起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在众多火灾事故中,违规动火作业、用电用气不慎、电瓶车违规停放、充电等引发火灾成为了重要致灾因素。2024年2月23日,南京雨花台区明尚西苑居民楼发生火灾,已造成15人死亡、多人受伤。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县应急和消防部门提醒您,请做到以下几点:

1.一定要选购正规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车辆配件。不合格的电动车、电池、电线、充电器会增加火灾风险。

2.切勿擅自改装、修理电动自行车。擅自改装电池、加装音响、照明等,易造成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

3.禁止电动自行车进梯入户。禁止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架空层、疏散通道违规停放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居家充电。

4.严禁室外私拉乱接电线充电。裸露在外的电线经过暴晒、雨淋,容易漏电引发火灾。如果电线老化或者电动车本身电瓶出现了问题,更容易发生火灾。

5.电瓶车充电时间不宜过长。按照电瓶容量大小,选择白天充电,避免夜间整夜充电、无人看管。一旦电池、电线出现问题,极易引发火灾。

6.一旦发生火灾,切莫慌乱逃生,一定要先了解周边环境情况,确认着火点位置,选择正确逃生路径。如果楼梯间已充满高温烟雾,不要随便出门,要用湿毛巾堵住门缝,向迎火门窗浇水降温,向室外发出求救信号或拨打火警电话119,说明被困位置,等待救援。

7.当发现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占用消防通道、电瓶车室内充电或携带电池充电等违法违规行为时,要及时进行劝阻,劝阻无效的,要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47条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广大居民朋友,消防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让我们树立消防安全防范意识,熟练掌握消防安全知识,规范停放和充装电动自行车,及时提醒各类违反消防规定的行为。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互相监督,共同努力,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加安全、更加美丽!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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