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安排,市委第一巡察组对阜蒙县开展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察。
一、巡察时间
2021年3月10日—4月30日
二、巡察内容
围绕“三大环境”建设,对标“四个一流”建设标准,对照被巡察党组织所承担的营商环境建设职能责任,聚焦“政治站位、责任落实、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诚信建设、法治建设、生态建设和行业‘痛点’”,监督检查营商环境建设责任落实、政策落地、工作落细情况。重点是深挖细查影响营商环境建设的隐形问题、本质问题和深层次问题,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和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质的营商环境助推阜新高质量转型、全方位振兴。
三、受理内容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直属部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营商环境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四、反映渠道
信访接待室:阜蒙县蒙古贞宾馆1307室
信访举报电话:18804189238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信访举报箱:阜蒙县政务服务中心正门东侧;阜蒙县人民政府正门东侧;阜蒙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正门右侧。
电子邮箱:zgfxswd1xcz@163.com
邮政信箱:阜新市中华路45号(市委巡察办)收,邮政编码:123099
特此公告
市委第一巡察组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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