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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十七次全体会议 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的决议
(中国共产党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十七次全体会议2021年4月19日通过)
2021-4-22
 

一、大会召开时间

中国共产党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定于2021年7月召开。

二、大会的主要议程

(一)听取和审查中国共产党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查中国共产党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中国共产党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五届委员会;

(四)选举中国共产党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五)选举出席中国共产党阜新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

三、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

中国共产党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为310名。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县委根据各党(工)委所属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并由这些党(工)委按照县委提出的选举办法和差额比例,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部队代表的选举工作,由县人民武装部、武警中队的党组织拟定具体方案,经县委批准后实施。

四、有关要求

全会号召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团结广大群众,同心同德,艰苦奋斗,开拓进取,努力做好各方面工作,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以党建为引领,持续提能增效优环境,跃级晋位当排头,全方位为开创阜蒙县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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