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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
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 听取中央书记处工作报告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2026-1-12
 
新华社北京1月8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1月8日全天召开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听取中央书记处工作报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党中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和中央书记处工作报告,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的重要举措。“十五五”时期,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工作任务艰巨繁重,要坚持好、运用好、发展好党的领导这一最大优势,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根本保证。
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切实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在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中央书记处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履职尽责,在完成党中央交办任务、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指导推动群团工作、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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