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县2021年征兵工作已经正式启动。现就今年征兵政策公布如下:
问:2021年两次征兵总体安排是怎样的?
答:上半年征兵2月中旬开始,3月中旬起运新兵,3月底征兵结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3月1日;下半年征兵8月中旬开始,9月中旬起运新兵,9月底征兵结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9月1日。
男青年上半年应征报名时间从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20日,下半年应征报名时间从4月1日至8月15日;女青年上半年应征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15日18时,下半年应征报名时间从6月26日至8月15日18时。
问:征集的对象是怎么规定的?
答:征集的男青年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上半年重点征集各级各类院校的往届毕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班学生和各类社会技能人才。
征集的女青年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问:征集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答:男青年:2021年年满18至22周岁(即1999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普通高校毕业生放宽至24周岁(即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周岁(即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青年:2021年年满18至22周岁(即1999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上半年征集的2020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3周岁(即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问:今年上半年征兵工作的基本流程?
答:今年上半年征兵工作从现在起到3月底前结束,基本流程是:
一是登记报名。适龄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参加兵役登记和网上报名,自行下载打印《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大学生同步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二是初检初考。应征青年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到所属乡镇(街道)武装部参加目测体检和政治初步考核。
三是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征兵开始后,兵役机关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应征青年本人,应征青年按照通知要求,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参加县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考核工作。
四是走访调查。体格检查和联合考核合格者,县征兵办将通知其所在乡镇(街道)基层武装部,安排走访调查。
五是役前教育。县征兵办组织体检和政考双合格人员进行10天的役前教育训练,并同步开展检疫复查工作。
六是预定新兵。县征兵办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并完成役前训练的应征青年按照《辽宁省男兵预定兵辅助决策系统》进行排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和入伍去向。
七是张榜公示。对预定新兵名单在县、乡镇(街道)张榜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八是批准入伍。预定新兵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
问:今年征兵体检标准有哪些变化?
答:2020年《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最新修订后,部分体检项目标准进一步放宽,其中:身高,男青年不低于160cm,女青年不低于158cm,条件兵另行规定;体重,男性17.5≤BMI<30,女性17≤BMI<24,条件兵另行规定;视力,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矫正视力不低于4.8且矫正度数不超过600度,条件兵另行规定;血压,收缩压90-140毫米汞柱,舒张压60-90毫米汞柱;心率,每分钟60至100次之间,50-59次或101-110次系生理性的也属于合格范围。
问:今年征兵政治条件有哪些要求?
答: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一)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三)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四)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察、起诉、审判的;
(五)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查看、开除团籍的;
(六)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七)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
(八)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察、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九)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现役政治条件的。
其中所称家庭成员,是指本人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未婚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是指已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问:应征入伍青年有哪些优待和保障?
答:(一)应征入伍基本权益。党和国家对军人及家属的优抚工作历来十分重视。我国《兵役法》等法律明确规定义务兵在部队服役期间,享受义务兵津贴、伙食、教育训练等经费保障,其家属享受政府发放义务兵经济补助金。其标准为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额,我县去年的标准为两年4万元。乘坐车船时享有优先购票和减价优待,军人婚姻受保护,义务兵家属与其他群众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就业、入学、救济、贷款的优先权。此外,政府和军队还积极开展拥军优属、军民共建等活动,发动全社会采取多种形式为军属排忧解难。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军人、军属的关怀和爱护。
(二)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家采取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对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由国家和地方政府分别发给一定的退役金,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对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属于烈士子女或因战致残被评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退役士兵,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也可自愿选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并计工龄。同时,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2)29号)文件规定,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部队领取退役金后,由市、县区政府按照城乡一体的原则,发给经济补助金(含城乡义务优待金、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期间的生活补助),除省以上补贴外,其余部分由市、县区共同承担。2011年11月1日以后入伍的退役义务兵,经济补助标准按不低于入伍时当地上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额发给;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官,在按以上标准发放的基础上,每多服役1年增加1000元的补助。经济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根据国家《退伍士兵安置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同时规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此外,根据辽宁省、阜新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有关文件规定。义务兵退出现役,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退出现役义务兵就业享受国家扶持优惠政策;义务兵退出现役,可以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享受加分以及其他优惠政策,在国家规定的年限内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或者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享受国家发给的助学金。
问:大学生应征入伍有何优惠政策?
答:大学生报名参军,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去向的“四优先”政策和国家规定的义务兵及家属所有优待政策外,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发展前景。同等条件下,大学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2011年,总部制定下发了《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规定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截至当年6月30日,入伍1年半以上(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入伍2年以上),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毕业的不超过29周岁,表现优秀,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大学毕业生士兵可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报考军校和保送入学,年龄放宽1岁;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进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
(二)学业安排。正在就读的高职、专科毕业班的学生,按照规定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并取得毕业规定所需学分,仅需再完成毕业实习就能毕业的,征集入伍时由所在院校按学制规定颁发毕业证书。本科完成学业能够提前毕业的,可以在今年应征入伍,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在校大学生退出现役后,可回入伍前所在高校复学。在新兵体检复查期间退回或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中途退役的,学校准许复学。完成基础课程学习的大学在校生,可在服役期间自学相关专业课程,并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按照规定予以毕业。
(三)学历升级。在校大学生在部队受到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本科生可申请转专业学习,专科生可免试转入本科学习。受到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本科毕业后可免试推荐入读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士兵退役后3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享受招生计划单列、考试成绩单独划线、单独录取等政策。
(四)就业保障。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翌年毕业的毕业班学生退出现役后1年内,可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大学毕业生退役后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者聘用。退役大学生在参加公务员考录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在参加专武干部招录时,重点录用。
(五)经济补偿。大学在校生入伍后根据规定办理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手续。学费补偿代偿实行“当年先行拨付、次年据实结算”,由学校先行垫付,并将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刚被高校录取的高中生纳入补偿范围,入伍后享受大学学习期间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或减免等优惠政策。
问: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但是有少数青年认为当兵吃亏,有的害怕部队生活艰苦,不愿承担兵役义务,请问对这种现象如何处理?
答: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体格检查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辽宁省征兵工作条例》予以处罚。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拒不改正的,在两年内不得被录取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不得出国或者升学。
问:应征青年报名参军,是否需要交纳一些费用?
答:不需要。应征青年报名参军,依法服兵役,履行保卫祖国的神圣义务,是光荣的,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凡借征兵之机向应征青年收费或变相收费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如发现此种行为的,欢迎大家向县征兵纪检组举报。
县征兵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 0418—6674134;
纪检监督电话: 0418—6674135。
(阜蒙县征兵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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