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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中心引入“张彪团队”等12个行业调解委员会,创新推广“张彪调解工作法”,打造了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彪哥”法律服务品牌。这套工作方法深度融合了“情、理、法”三大要素,在调解过程中既注重依法依规,又充分考虑社情民意和公序良俗,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完美统一。各行业调解委员会则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分别制定了针对性的调解规程和工作指南,形成了专业化、规范化的调解工作体系。
另一方面,中心依托“阜政通”市域社会治理平台,构建了集信息采集、数据分析、风险预警、指挥调度于一体的智慧治理体系,推动工作模式从“接诉即办”向“未诉先办”转型升级。2025年1—9月,“阜政通”累计受理群众诉求21100件,办结20262件,办结率超过96%,成为阜新市域治理的“金字招牌”。
治理下沉,从“政府主导”到“社会共治”
阜新县综治中心不仅是矛盾化解的“终点站”,更是共建共治共享的“实践地”。通过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机制,推动法治力量下沉基层,有效激活了网格治理的神经末梢,构建起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为进一步拓展治理力量,中心还创新引入快递员、外卖骑手等新就业群体担任“移动网格员”,充分发挥这些从业人员日常活动范围广、接触群众多、信息获取快的优势,及时发现并上报各类社会治理问题。
此外,中心构建了“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法律援助”的协同网络,有效整合了行政机关的调解资源、司法机关的确认职能和法律服务机构的专业力量,形成了优势互补、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当矛盾纠纷发生时,相关部门能够快速响应、联合处置,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推动矛盾化解,大大提升了治理效能。
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阜新县的社会治理体系实现了从单一政府主导向多元社会共治的转变。这种转变不仅提升了治理效率,更激发了基层社会的活力,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宝贵经验。
典型引领,从“点上开花”到“面上结果”
典型引领是推动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方法。阜新县综治中心高度重视先进典型的培育和推广,通过树立标杆、推广经验,实现了从“点上开花”到“面上结果”的跨越式发展。
“有事找彪哥”是许多阜新县老百姓的口头禅,这句朴素的话语背后,是群众对“张彪调解工作法”的高度认可和信任。张彪同志作为县司法局原三级调研员,扎根基层司法行政战线40年,曾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最美公务员”等称号。尽管张彪已于2023年退休,但“张彪调解工作室”的工作却更加忙碌。不仅继续承担疑难复杂案件的调解工作,更要承担起传承经验、培养新人的重任。通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现场指导、案例研讨等活动,工作室将“张彪调解工作法”的核心要义和实操技巧传授给更多的调解工作者,推动了全县乃至全市调解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在张彪等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下,阜新县综治中心涌现出一批“金牌调解员”“暖心窗口”“模范团队”。这些先进典型各有特色、各有所长,共同构成了阜新县政法系统的一道亮丽风景线,为持续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坚强的人才保障。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阜新县综治中心以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效,诠释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深刻内涵,展现了阜新市政法系统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担当与智慧。站在新的起点,阜新市将继续深化综治中心规范化、智慧化、实效化建设,努力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阜新、法治阜新,为全省乃至全国社会治理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阜新样板”。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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