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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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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1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1年12月9日在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2021-12-21
 

(上接一版)

一是高起点构建“四位一体”立法工作格局。积极构建县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按程序向县委报请批准立法规划并报告立法工作,认真落实县委关于立法工作的意见;科学制定年度立法计划,依法主导立法工作调研论证、草案拟定、征求意见、审议修改、报请审批等环节;健全立法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县人民政府行政资源、执法实践方面优势;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基层群众和专家学者等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发挥立法资源集聚效应。本届以来制定单行条例1部,废止单行条例3部。

二是高质量完成《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工作。编制《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自治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和利用等提供法律支撑。在条例草案编制过程中,多次深入非遗项目基地进行考察,并到县域外地区学习立法经验,借鉴吸收其他市、县颁布实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法律法规37部,组织召开论证会、座谈会12次。征求意见稿分别在蒙古贞日报和县电视台等媒体刊发播出,收到具有参考性的意见建议56条,用实际行动践行民主立法、开门立法,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参与权和话语权。

三是高标准开展法规集中清理工作。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做好民族自治地方法规清理工作要求,对现行13部条例的文本质量和实施效果进行全面考察、分析、评价,为开展法规集中清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组织召开法规集中清理座谈会8次,向县直部门、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发送征求意见函,收到具有参考价值意见38条,有序启动《阜新蒙古自治县自治条例》和4部单行条例修订工作,完成废止《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实施〈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工作,依法废止《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土地管理条例》。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对“一府两院”报送的1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全力助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聚焦经济稳健运行开展监督。不断加强计划和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国有资产管理等法定监督工作,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方面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每年视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围绕促进工业强、农业优、三产兴提出审议意见。专题调研全县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情况,建议政府以高质量项目引领高质量发展。全力支持政府高站位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对“十四五”规划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擘画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美好蓝图积极贡献人大智慧力量。

二是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开展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工作要求,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积极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连续三年在人代会上审议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专题视察氟产业开发区环保工作,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通过包乡带村、县乡联动、分片指导等方式,主动到脱贫攻坚第一线,针对村庄规划、产业扶贫、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工作开展“三查(察)”工作,提出具体建议并跟踪监督落实,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是聚焦全面依法治县开展监督。专题调研《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贯彻落实情况,为深化法治阜蒙建设建言献策。深入调研《民法典》宣传贯彻实施情况,推动普法宣传走深走实。对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开展调研,助力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完善法律援助体制机制。为了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对全县9个农村基层法庭开展专题调研,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司法诉求。专题调研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及公益诉讼工作,督促检察院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提高社会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及公益诉讼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专题对未成年人刑事检查工作开展调研,督促司法机关加大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帮扶工作力度。

四是聚焦增进民生福祉开展监督。强化跟踪监督力度,连续三年听取关于全县民族教育工作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为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民族教育出谋划策。关注老有所养,调研全县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情况,推动构建新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对全县文化惠民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提升文化惠民工程服务群众水平。视察《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目标完成情况,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把受理群众信访申诉作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本届以来共受理申诉控告案件168件,接待群众349人次,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21个。

——坚持依法规范行使决定权任免权,切实提高重大事项决定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一是依法规范重大事项决定。制定《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加强会议期间现场审议环节,规范启动、调研和决定程序。制定《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明确政府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决策基本原则和具体范围,明确通过听证会、座谈会等公开形式让公众参与决策过程,明确政府和人大常委会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有效促进决策规范化民主化法治化。依法批准年度县本级财政决算、部分支出项目预算调整、关闭阜新镇他本水源井等决定。制定《县人大常委会授予地方荣誉称号的办法》。

二是依法规范人事任免工作。按照机构改革要求,依法任命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19人,保障机构改革按时完成。严格执行法定程序,依法任命的191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全部履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表态发言、电子表决、颁发任命书、进行宪法宣誓、发布人事任免公告等程序。加强任后监督,开展述职评议,干部任后监督逐步实现常态化。

——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全力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为民尽责。

一是扎实抓好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工程。分3批次组织84人赴深圳全国人大培训中心参加“县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将83名市代表、270名县代表及1873名乡镇代表纳入“辽宁人大”应用程序,实现代表履职考核信息化。“代表之家”和“代表工作室”实现统一活动场所、统一标牌标识,统一规章制度,统一接待群众流程“四统一”。常委会组成人员按时参加“联系代表活动日”,组织代表深入所在选举单位参加活动。各级代表累计开展活动次数5500余人次,接待群众7800人次。

二是扎实开展代表主题活动。组织开展“代表工作‘双联系’,统筹推进做表率”主题活动,全县2200余名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响应,踊跃参与,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持续开展“牢记责任和使命,争当人民好代表”主题活动,引导代表围绕中心工作,立足自身岗位,及时准确反映人民群众所思所盼。在392个“代表工作室”和4个“代表之家”开展“学法用法守法”活动,提升代表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

三是扎实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加大议案建议审查把关力度,坚持质量第一,促进议案建议由“数量多”向“质量高”转变。着力抓好议案建议交办、督办环节,实行常委会定期听取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进展情况、主任会议定期调度督办、各专门委员会对口督办制度,督促各承办单位做好答复和办理工作,确保代表真满意、群众得实惠。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确定交办的323件议案、建议均得到较好办理,取得明显成效。

四是扎实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使民生实事项目由“政府部门自己定自己办”转变为“群众提、代表决、政府办、人大评”,实现政府决策与群众需求的精准对接、高度融合,实现“为民作主”到“由民作主”的转变。年初,按照县委要求,在县乡两级全面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在35个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上票决产生146项民生实事。

——坚持以建设“两个机关”为目标,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着力改进工作作风。8个专门委员会围绕条例实施、“三农”、环保、营商环境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63次并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部分调研成果已转化为“一府一委两院”推动工作的具体措施。坚持上下联动,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开展“三查(察)”工作29次。加强与乡镇人大主席团联系,实地指导35个乡镇按时召开人代会、依法进行人事选举、有效开展“三查(察)”工作,促进乡镇人大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二是着力完善制度保障。制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代表守则》《执法检查办法》等规章制度,为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和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立标尺定规矩,用制度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着力强化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扎实完成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政治生态实现根本好转。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不断强化全体机关干部底线思维、红线意识。

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政治站位实现新提高

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用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领人大工作。要坚持党的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县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要精准聚焦事关自治县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意见建议。

二、以良法保善治促发展,立法工作取得新成效

要善于把党对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方针、政策转化为条例规定,使每部条例都符合宪法法律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适应和满足自治县全方位高质量发展需求。继续做好自治条例及各单行条例的修订和清理工作,及时修改、废止与上位法和国家政策不相适应的条例规定。注重“小切口”“小快灵”立法,从县情实际出发,彰显民族特色,着力解决实际问题。

三、实行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监督工作展现新作为

要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和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通过开展“三查(察)”工作、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跟踪监督整改落实情况等方式,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帮助人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四、依法规范行使职权,重大事项决定体现新水平

要按照县委决策部署,围绕关系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县委人事安排意图,依法规范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五、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代表工作呈现新气象

要不断提升代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加强代表工作信息化建设,提升代表责任感归属感。扎实做好代表管理监督工作,确保代表履职法定性主动性广泛性。加大代表参加“三查(察)”工作的频度,激发代表履职活力。扎实做好代表议案、建议的交办和督办工作。认真做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加强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监督,确保把实事办好办实。

六、着力创建“四个机关”,自身建设再上新台阶

要主动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需要,着力创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各位代表,风好正扬帆,奋进正当时。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戮力同心谋发展,团结拼搏谱新篇,为实现“提能增效优环境、跃级晋位当排头”强县目标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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