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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新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部分药品暂停销售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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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1年11月23日
 
阜新市关于对全市所有药店暂时停止销售新冠肺炎“十大症状”功能主治药品的提示
2021-11-23
 

广大市民:

目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病例,有效遏制疫情传播,全市所有药店新冠肺炎“十大症状”功能主治药品均临时下架、暂时停售。

新冠肺炎“十大症状”:发热(体温≥37.3℃)、乏力、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嗅觉(味觉)减退或消失。

广大市民如有上述“十大症状”,请第一时间到我市指定发热门诊就医。请广大市民予以理解支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


阜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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