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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举行《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县城 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传启动仪式
2026-5-12
 
本报讯 (记者 刘 超  秦艺铭)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全面提升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5月11日,我县举行《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传启动仪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宝权,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安欣,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秀艳、张凤波、常秀梅、高瑞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尚炳新、王洪春参加活动。
会上,常秀梅作关于《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解读说明,详细介绍了《条例》修订的必要性、修订过程和主要内容。
王宏春代表县政府作表态发言。他表示,县政府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精细化管理理念;开展全方位宣传解读,推动《条例》走进基层、深入人心;聚焦三轮车整治、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顽瘴痼疾,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和集中攻坚;健全环卫保洁标准化、巡查监管常态化、考核评价制度化的工作体系,实现城区面貌从“一时美”向“长久美”的跨越。强化协同联动,深耕“洁净工程”、筑牢“市政基石”、做优“生态颜值”,严格落实督导考核和追责问责机制,确保《条例》落地见效、常态长效。
赵宝权指出,《条例》历经11个月修订,通过广泛征求民意、借鉴先进经验,遵循共享共治、疏堵并举、教罚结合、问题导向原则,聚焦停车管理、环卫配套、执法规范等关键问题,贴合我县发展实际,回应了群众关切需求。他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二要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条例》各项具体要求;三要健全监督机制,持续强化《条例》实施的监督力度,全县上下协同发力、久久为功,让法治力量深度融入城市治理全过程,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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