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下午,出席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代表进行第二次分组审议,并酝酿各项候选人,推荐选举监票人。
审议内容包括: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审议会场气氛热烈,与会代表踊跃发言、各抒己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职的态度,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畅谈报告中所提出的目标与成绩,积极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县人大代表 石家明
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提到的“必须坚持全过程人民当家作主”,给我留下深刻印象。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县各族人民充分信任、鼎力支持下,和县“一府一委两院”、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同心同德,自觉把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与全县人民群众的期望相结合。
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为深化法治阜蒙县建设,深入调研《民法典》宣传贯彻实施情况,推动普法宣传走深走实,并对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开展调研,助力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完善法律援助服务机制。县人大还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的工作报告,专题调研关于民事行政检查工作及公益诉讼工作,督促县人民检察院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提高社会对民事行政检查工作及公益诉讼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实现法律监督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作为一名来自政法战线的人大代表,我感觉人大工作就是在围绕着人民群众所需所盼来开展的,就是在不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
县人大代表 宋 光
我认真听取了县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可以用六个字概括:精炼、客观、务实。同时值得我认同的是县人民法院从发展的角度出发,立足现实对今后工作所作的规划,特别是对“五个聚焦”的提出,可以说是非常具有全局性和针对性。
作为基层人大代表,我认为,人民法院要切实做到阳光司法,通过法律程序公正、公开的运作,最大程度地争取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信赖与支持,不断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建议积极吸纳人大代表参与司法审判及执行的全过程,以便人大代表更加精准地了解人民群众的需求及法院的工作机制,从而对法院工作提出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对于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敏感案件,如:涉及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种子化肥质量等案件应重点加大审判执行力度,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生产生活环境。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我对县人民法院的工作是满意的,希望县人民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确保全县稳定和一方百姓的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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