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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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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2020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9日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21-1-11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充分肯定了2020年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会议决定批准《报告》。

会议认为,2020年,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辽宁期间重要指示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努力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巩固中央环保督察交办反馈问题整改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的成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解决广大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依法维护广大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全县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有力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相适应。

会议要求,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努力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和污染防治,防控环境风险,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让广大群众在环境质量的不断改善中享有越来越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会议指出,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按照“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开好头,起好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让自治县的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土更净。

会议号召,全县各族人民要牢固树立生态环境道德理念,倡导绿色消费和低碳生活方式,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和责任,共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为实现美好生活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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