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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6
 
中国共产党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
(二〇二四年二月四日中国共产党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2024-2-6
 

  中国共产党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24年2月4日举行。

市政协副主席、县委书记刘彦鸿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及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领导出席会议。

全会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部署,总结2023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4年工作任务,审议通过了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吴涛代表县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深刻领悟贯彻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推进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书记郝鹏在省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和省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以及市委书记胡涛在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奋力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全会认真学习刘彦鸿同志的讲话。一致认为,讲话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省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充分肯定过去一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新成效,对全县深刻领悟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以全面从严治党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新篇章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上来,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全面振兴新突破。

全会指出,2023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的自我革命战略部署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围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全县振兴发展提供坚强保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担负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综合施策系统发力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精准落实政治巡察,有力有效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持续纵深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扎实有序推进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铁军。全会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全会强调,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将学习成果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要践行“两个维护”,坚守自我革命政治方向。要立足人民至上,站稳自我革命根本立场。要永葆斗争精神,强化自我革命使命担当。要坚持守正创新,激发自我革命前进动力。

全会提出,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暨“百十一”奋斗目标的攻坚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标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市纪委四次全会和县委工作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夺取“百十一”奋斗目标新胜利,实现“提能增效优环境、跃级晋位当排头”强县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第一,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固本培元,坚定不移推动政治监督走深走实。不断深化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把理论学习贯穿始终,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和集体学习制度,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持续用力做好深化内化转化工作,不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正风肃纪反腐实际成效。聚焦“两个维护”做实政治监督。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突出位置,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确保政令畅通。全力护航全面振兴新突破。紧扣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暨“百十一”奋斗目标,持续深化营商环境监督行动,具体化、规范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推动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

第二,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坚决打好打赢遏增清存攻坚战。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医药和基建工程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问题,深挖彻查招投标、地方债乱象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蝇贪蚁腐”。一体清扫基层、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微腐败”问题。聚焦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紧盯痛点难点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严查信访背后的腐败、作风和责任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坚决持之以恒净化政治生态。从地域性、行业性、系统性入手,坚决斩断腐败传递链、政商勾结链。紧盯“关键少数”,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严惩“政治骗子”和政治掮客。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铲除“围猎”这个政治生态污染源。以办案促进整改、以监督促进治理,大力弘扬新时代廉洁文化,深化“廉洁阜蒙”品牌建设。

第三,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锲而不舍狠抓作风建设。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把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重点,统筹开展经常性、集中性纪律教育。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实事求是,深化开门问责,推动干部认责、履责、尽责。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由风查腐”、“由腐纠风”双向发力,从严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重拳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打造“阳光”“清风”系列品牌。拓展“阳光三务”服务治理功能,加快推进“阳光国企”“阳光校园”“阳光医院”建设,全面推进阳光工程。深化清风行动,不断擦亮“清风”品牌,让“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蔚然成风。

第四,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提升监督治理效能。加强内部力量统筹,完善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配备。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更好发挥纪检监察协作组作用。持续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加强纪法衔接,健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制度措施。完善片区协作、提级交叉办理工作机制,着力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的问题。持续深化政治巡察。科学谋划年度巡察任务,不断完善“四方联审”机制,全面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强化数战攻坚突破。着力构建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强化系列智慧系统应用,深化大数据监督,建强大数据专业化队伍,形成更高水平的反腐败降维打击优势。

第五,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强化自我革命政治担当。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干部始终做到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提高自我革命能力本领。深化全员培训,综合运用“精兵强将大讲堂”“案例复盘”“数战比武”等载体,不断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坚守自我革命廉洁底线。巩固教育整顿成果,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刀刃向内,坚决防治“灯下黑”。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以“勇于担当、一往无前、苦干实干”的精气神,以“等不起、慢不得、坐不住”的紧迫感,迎难而上、闯关夺隘、奋勇前进,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实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全面振兴新突破作出更大贡献、展现更大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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