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凤阳县经济开发区蒲北社区召开党员大会。该社区原主任李某在会上作检讨:“作为社区干部,本应该廉洁为民办实事,但是我却忘了初心,利用职权套取财政资金……”
此前,凤阳县纪委监委收到实名举报信,反映蒲北社区在蒲北生产桥建设项目中存在虚报工程量、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随即成立调查组展开核查。
“举报信中反映,该生产桥长度只有4米,施工却近5个月。这样的小项目施工怎么会用这么久?”为了解情况,调查组来到蒲北社区,对生产桥进行实地测量。经测量发现,该桥实际长度只有4.4米,但生产桥的合同、验收等资料显示,工程申报长度是8米,工程量虚增近一倍。而在调查组进一步查阅相关资料时,蒲北社区开具给生产桥施工方张某的一张1.88万元的结算收据引起了调查组的注意。
“张某在施工合同上的签名和在这张结算收据上的签名好像不一样?”随后,调查组兵分两路:一方面找到张某了解情况,另一方面继续实地走访生产桥附近的群众。
“生产桥的工程量太小了,我们用十来天时间就建设完成了,4万元工程款实际只使用了2万多元。社区主任李某让我把剩下的1.88万元交给社区。这张结算收据上的签字是我自己签的,但施工合同上的签字不是我签的。”看到带有自己签字的施工合同和结算收据,张某如实说明了相关情况。与此同时,生产桥附近的群众也确认,生产桥的施工过程只用了十多天。
通过多方取证,所有的问题都指向了蒲北社区主任李某。随即,调查组找到李某,开门见山地问道,“生产桥验收时,你是否参与了验收?”
“我们社区的生产桥是‘一事一议’工程,都开会研究过。验收的时候我去了。”
“生产桥项目申报以及结算收据上都有你的签字,你是否审核过?”调查组继续追问,并且出示了1.88万元的结算收据等材料。
面对证据,李某最终交代了自己的问题——原来,经上级审批,蒲北社区获得“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4万元,用于生产桥建设。由于工程量比较小,社区开会研究后决定,直接让张某先施工,后期补施工合同。该工程工期20天左右,工程款最终核定为2.12万元,剩余的1.88万元本应返还给县财政,但李某为了给社区增加“办公经费”,安排张某按照原定的4万元结算了工程款,并将多出的1.88万元交给了蒲北社区。
最终,李某受到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相关资金予以追缴。
针对此案暴露的问题,凤阳县纪委监委强化对“一事一议”项目的监督力度,采取重点项目监督、部门联动、实地走访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5份,提出工作建议12条,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制度8项。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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