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省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有两种:一是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由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所、长春所)和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接种2剂,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3周,第2剂在8周内尽早完成。二是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由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接种3剂,相邻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4周。第2剂尽量在接种第1剂次后8周内完成,第3剂尽量在接种第1剂次后6个月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