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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县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 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023-10-13
 

本报讯   (记者  丁枫林 刘   超) 10月9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宝权和各位副主任带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大民侨外委和县人大机关相关人员,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目的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非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通过本次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更好地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加强文物保护和非遗项目传承工作,促进我县文化事业全面发展。

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别到塔营子镇、沙拉镇、红帽子镇、蒙古贞文化博物馆、辽宁三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县文化体育旅游服务中心(蒙古贞乌兰牧骑)实地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进一步全面了解“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重点对学习、宣传和贯彻“一法一条例”情况,查海遗址、睦州塔(东塔山塔)、懿州塔(塔营子塔)等文化遗址保护情况,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和保护情况,文物、非遗保护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文物、非遗保护管理机构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县政府办、县文旅广电局、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县财政局负责同志参加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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