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创建工作中,要求我们必须明确工作目标,准确把握其工作特点、评选规律,做到心中有数、胸有成竹,推动创建工作取得新突破、再上新台阶。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项目繁多、评审复杂、任务艰巨,尤其是工作覆盖广,既包括理想信念教育,又包括文明素质提升;既有经济发展内容,又有城市建设要求;既关系民生改善,又关系生态保护……可以说,涵盖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
在创建工作中,我们要按照全市精神文明建设表彰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好《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9个测评项目、72项测评内容、140条测评标准要求以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5个测评项目、34条测评标准要求,达成广泛共识,凝聚全市合力,采取有效措施,对标两个体系,逐个、对位做好具体工作。同时要坚持做到统筹兼顾,做好结合文章,切实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目标与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科学安排,协调推进,努力实现转型成果与创建成果“双丰收”。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长期工程,中央文明委每3年评选命名一次全国文明城市,时间跨度大,创建周期长,在程序上有着严格要求。一朝一夕无法完成既定目标,全市上下必须横下一条心,咬定目标持续发力,全力实现创建工作有力、创建成果丰硕。
在创建工作中,我们要落实好我省建设全域文明城市的要求,做好长期作战准备,坚定信心、久久为功,做到“一年补短板,两年大提升,三年保达标”,确保到2023年进入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行列,到2026年创建成功。特别是要迅速转变思维、创新机制,把工作重心放到日常化管理、常态化创建上来,把功夫下在“平时”而非“评时”,着力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文明城市创建中来,自觉养成文明习惯,自律各种日常行为,时时处处讲文明、树新风,实现创建文明城市人人参与,推进创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极严,来不得半点马虎,稍有疏忽和差池,就有可能前功尽弃。全市上下要坚持全方位、立体式、全覆盖开展工作,使我们的创建工作拥有更多的“加分项”,最大限度地实现少扣分、不扣分,努力实现文明城市建设“答高分”。在创建工作中,我们要明确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网上申报、定期考核、动态检查等各环节的重点,做到有的放矢、高效完成。要严格执行测评体系,一条一条对照、一项一项梳理,做到“该谁管的事谁管、该谁干的活谁干”,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切实做到不丢分、不减分、不扣分。要全力打造“加分项”,坚持工作创新,将网格化、智能化、制度化、平台化管理作为加快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抓手,把创建工作融入“一网五平台”,积极探索创建的新途径、新模式、新方法、新机制,全力打造特色创建品牌,争取更多加分。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推进阜新高质量转型、全方位振兴的有力抓手,功在当代,利在长远。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特点和规律加大工作力度,务求工作实效,确保早日实现创建目标! (阜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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