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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1年12月9日
2021-12-10
 

  政协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7日至12月9日举行。会议审议批准政协阜蒙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政协阜蒙县第十五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政协委员列席了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协商讨论并赞同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会议务实高效、风清气正、圆满成功,是一次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

会议认为,过去四年是阜蒙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四年,也是我县人民政协事业在发展中创新的四年。县政协及其常务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建言献策与凝聚共识双向发力,为推动全县高质高效发展、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县政协今后五年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阜蒙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履行好主责主业,把握好中心环节,运用好履职方式,多行创新之举,多建睿智之言,多献务实之策,多尽发展之力,切实担负起“落实下去”和“凝聚起来”的政治责任。

会议强调,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增强履职的政治性;必须始终围绕中心,增强履职的全局性;必须以人民为中心,增强履职的服务性;必须深化协商民主,增强履职的凝聚性;必须紧紧依靠委员,增强履职的实效性;必须推进改革创新,增强履职的时代性。

会议号召,全县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阜蒙县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一致、拼搏实干,为全面夺取“提能增效优环境、跃级晋位当排头”新胜利贡献政协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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