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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总工会举办“女职工普法宣传月”法治培训活动
关爱女职工  法护“她”权益
2024-3-25
 

  本报讯  (记者  谢红静  明  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结合省、市总工会“走进职工群众家里、走进职工群众群里、走进职工群众心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专项行动要求,3月22日,县总工会举办“女职工普法宣传月”法治培训活动。

培训活动要求,各级工会要切实维权,做好女职工工作。要站位全局,着眼长远,增强做好女职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立足岗位,服务大局,为全面振兴作出新贡献;要强化组织,转变作风,切实加强党对女职工工作的领导。女职工要加强自身建设,展现巾帼风采。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强化大局意识和创业精神,做家庭和睦的楷模。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维护女性权益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百十一”奋斗目标贡献工会力量。

培训中,辽宁桐鹊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月,结合相关案例围绕女职工在工作中涉及就业性别歧视、限制女职工生育、生育待遇不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不到位等侵犯女职工权益,以及在婚姻中如何维护女性的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为女职工重点解读了《女职工劳动保护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辽宁桐鹊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宏艳现场为女职工解答法律问题,进一步增强女职工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提升女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为现场职工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知识普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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