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 彪 李司佳 刘 超 包利滨 程 威 于 水)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9月5日至9月6日,县委巡察组对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共6家县直单位党组织的巡察情况进行反馈。
会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二要认真对照巡察组反馈问题,坚决做好整改落实。被巡察党组织要主动认领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对反馈的问题不回避、不搪塞、照单全收。并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找准病根,对症下药,从体制机制入手,标本兼治,以点带面,建立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坚决杜绝问题反弹,实现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三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被巡察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坚决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上下一盘棋的工作局面。并将整改情况在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广大党员和群众监督。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照单全收。坚决把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细化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不折不扣地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稳步发展。
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心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下属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对巡察组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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