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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阜新:一门蕴春风   善治绘新景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综治中心打造社会治理“阜新样板”
2025-11-14
 
      在第七届全省政法系统“榜样力量”先进事迹报告会上,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作为压轴登场的先进典型,凭借扎实的治理成效、创新的运行机制和真挚的为民情怀,赢得了全场热烈掌声。这份荣誉,不仅是对阜新县政法工作的肯定,更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阜新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的生动体现。
作为全省最早实现“五个规范化”建设的县级综治中心之一,阜新县综治中心自2022年12月正式运行以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决策部署,围绕“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一条龙服务、全链条解决”的目标,构建起资源整合、职能融合、力量协同的基层治理新格局,为全市乃至全省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阜新样板”。
整合资源,从“单打独斗”到“握指成拳”
阜新县综治中心总面积2460平方米,通过创新推行“整建制入驻+常驻+轮驻+动态进驻”模式,成功整合了法院、检察院、公安、信访、司法行政等20家单位的资源,有力打破了长期以来各部门各自为政、信息壁垒高筑的困境,形成了“多中心归一中心、多窗口变一窗口”的集约化工作格局。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县司法局、信访局等5家单位实现整建制入驻,确保核心治理功能的完整与连续。县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等5家单位采取常驻方式,保障日常执法和服务的高效运转。县卫健局、民政局等10家单位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实行轮驻制,保证了专业力量的及时介入,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这种分层分类的入驻模式,既充分考虑了各部门的职能特点,又兼顾了工作效率和群众需求,彰显了精细化管理的理念。
中心内部科学划分功能区域,设有诉讼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访接待中心、检察服务中心等多个专业化服务平台。这些平台并非简单的拼凑,而是通过建立“访—调—立—裁”闭环工作流程,实现了矛盾纠纷从受理、调解、立案到裁决的全链条管理。每个环节都制定了明确的工作标准和时限要求,确保群众的诉求能够得到及时、专业、有效的响应和处理。
今年以来,中心累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265件。数字的背后,是综治中心资源整合模式下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显著提升,更是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具体体现。
机制创新,从“物理整合”到“化学融合”
在实现空间整合的基础上,阜新县综治中心着力推动工作机制的深度融合,实现了从“物理整合”到“化学融合”的质变。这种融合,不仅体现在工作场所的统一,更体现在工作理念、工作方法和工作流程的系统性创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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