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入贯彻落实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
  东关村:整村推进疫苗接种 构筑疫情防控屏障
  大五家子镇设立疫情防控宣传牌
  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会召开
  关于省级文明城市,这些小知识需要您知道
 
 
 
数字报首页
 
 
下一篇>> 2021年8月16日
 
关于省级文明城市,这些小知识需要您知道
2021-8-16
 

当前,我县正在创建全省县级文明城市。从今天起,陆续刊登创建全省县级文明城市相关知识。希望各行各业、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为创城作出新的贡献。

1.中央文明委要求在全国开展的“五大创建”活动是什么?

答: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五大创建”活动。

2.创建文明城市的主体是谁?

答:广大市民是创建文明城市的主体,支持和参与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是市民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3.创建文明城市,广大市民应如何做?

答:广大市民要知晓创建、关心创建、融入创建,要参与改造环境、移风易俗的实践,形成健康、科学、文明的行为和生活方式,要主动参与到所在单位和社区开展的争创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活动中去,要发扬主人翁精神,从文明出行、遵守交通秩序等小事做起,践行有序、安全、畅通、文明的公共交通秩序。

4.创建文明城市,公务人员应如何做?

答:日常工作做到依法行政、勤政高效,以优质高效的服务,打造行业服务品牌,树立行业形象;日常生活注重文明言行,做好文明表率,用实际行动感染、带动身边人共同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5.创建文明城市,市场经营者应如何做?

答:经营活动要做到以德经营、诚信立业、文明经商、不卖假货,不做有损形象和个人诚信的事,经营性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不出售过期、变质、劣质食品,不制假售假,不窝藏、销售走私物品,不违章搭建,不乱张贴,不店外经营,卫生状况良好。

6.创建文明城市对市民文明素质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主要体现在友善礼让、文明行为、文明交通3个方面。友善礼让,要求市民在公共场所礼让互助,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间;文明行为,要求市民不乱吐痰、乱扔烟头、乱丢垃圾、乱停乱放,在公共场合无损坏公物、衣冠不整、举止不端行为;文明交通,要求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排队、有序乘车,无车窗抛物,不拥挤争吵,在车上主动给老弱残孕人员让座。

7.创建文明城市对交通秩序有哪些要求?

答:红绿灯设施完善,主要交通路口、人行道横线处有志愿者文明引导,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无闯红灯现象,车辆无逆行、变道现象,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道路及路口无散发商业广告、小广告现象。

8.创建文明城市对公共环境有哪些要求?

答: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杂物、无随地吐痰、无损坏花草树木;无乱张贴、无乱涂写、无乱设广告牌;公共设施功能完好,无人为弄脏、无损坏;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图书馆、纪念馆、会场等场所安静、文明,无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闹现象。

9.创建文明城市对城市基础设施有哪些要求?

答:要求主次干道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隔离设施及标识,人行道平整且缘石坡、盲道线无残缺、无侵占,垃圾箱桶规范设置、分类收集,道路排水设置完善、无明显积水,道路交通标线、路牌标识完整可辨,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合理规划、划线停车。  (中央文明委、省文明委)

 
© 蒙古贞日报 版权所有     辽公网安备 2109210200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