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员来到我县,交流考察《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经验,并参加了座谈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常秀梅,县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县林草局、县司法局等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县人大相关负责人分别就我县自然情况、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情况、三沟经验及《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制定工作进行了介绍。与会人员就如何更好地以法治力量解决林粮间作、乡镇执法、“行刑”结合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细致的研究讨论。
本溪满族自治县林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学习考察,为本溪满族自治县森林保护方面的立法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未对上位法的内容进行简单重复,而是结合县情实际,对上位法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进一步说明,既简洁又能解决实际问题,非常具有借鉴意义。 (郝 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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