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们:
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要求,我县将于9月1日在全县35个乡镇和城区街道开展核酸筛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当日6:00开始至10:00结束。
二、采样范围
全县35个乡镇和城区街道。
三、采样地点
按所在乡镇及城区街道统一安排,在指定或就近地点进行。
四、注意事项
(一)本轮核酸筛查严格按照以家庭为单位,即每户的共同居住人中必须有1人参加核酸检测;
(二)全县接到复学通知的教职工、学生及共同居住人就近就便参与核酸筛查;
(三)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手机,并出示“辽事通”二维码,佩戴口罩,前往指定采样地点接受采样;
(四)请注意保持“一米线”距离,按照不交叉原则进出采样场地;
(五)为避免影响交通秩序,尽可能步行前往采样点;
(六)行动不便、产妇等特殊人员实行入户采样,不必前往集中采样点采样;
(七)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8小时内不能进行核酸采样;
(八)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居家隔离人员不参加此次核酸检测;
(九)居民要全力配合尽快完成采样,对于不配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核酸检测专班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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