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主要工作
一年来,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总体部署,依法履职行权,主动担当作为,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工作整体实效全面提升,人大代表察民情、聚民智、解民忧的主体作用有效发挥,乡镇人大工作持续规范,自身建设水平不断提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全国一流民族自治县作出积极贡献。
全年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14次,开展视察、调查研究和执法检查11次,专题询问1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0项,发出审议意见8份,作出决议、决定6件,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4人次,圆满完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持续强化政治建设,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用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领人大工作。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素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定道路自信,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深刻领会丰富内涵,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充分发挥人大调研优势,围绕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助力我县“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促进机关党的建设与人大各项工作双融合、双提升。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扎实完成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严格执行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向县委请示重要事项11次,得到县委支持。
坚持以实际行动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坚持在对标对表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中推进人大工作,专题调研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助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视察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针对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助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全过程闭环监督全县土地整治(一期)PPP项目,确保项目落地见效。认真落实项目管家、包乡带村和信访接待等制度,主动为企业和基层群众解难题、办实事50余件。
二、完备法律规范体系,确保立法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
扎实开展法规集中清理工作。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制定《阜蒙县人大常委会立法后评估办法》,对现行13部条例的文本质量和实施效果进行全面考察、分析、评价,为开展法规集中清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组织召开法规集中清理座谈会8次,向24个县直部门、35个乡镇人大主席团发送征求意见函,收到具有参考价值意见38条,有序修订《阜蒙县自治条例》和3部单行条例,完成废止《阜蒙县实施〈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工作,依法筹备废止《阜蒙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阜蒙县土地管理条例》。
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对“一府两院”报送的1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确保文件合法性、逻辑性、规范性,有效维护法制统一,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备案审查信息网络平台办理,文件报送更加便捷,审查程序更加规范,反馈意见更加及时。
三、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确保监督工作有力有为有效
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强计划和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国有资产管理等法定监督工作,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方面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监督政府依法管财理财。视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围绕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实施工业强县战略、推动文旅融合发展等方面提出审议意见,护航县域经济行稳致远。专题调研全县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情况,建议以高质量项目引领高质量发展。听取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支持县人民政府高站位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立足当前县情,着眼长远发展,对“十四五”规划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绘制振兴发展美好蓝图积极贡献人大智慧。
助推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阜蒙县。专题调研《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贯彻落实情况,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听取和审议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报告,建议县人民政府在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建立多元化法律援助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建议县人民法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听取和审议关于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建议县人民检察院强化法律监督权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努力实现法律监督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和《阜蒙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督促县人民政府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切实提高我县公共卫生治理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助推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听取和审议全县春耕备耕和农资市场经营管理情况工作报告,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保证全县农资供应安全稳定和农业生产有序开展。视察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等方面提出建议,确保小康路上一个乡亲都不掉队。连续三年听取和审议关于《阜蒙县蒙古族教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跟踪监督关于加强民族教育工作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支持县人民政府办好人民满意的民族教育。连续两年听取和审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报告,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关注老有所养,调研全县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情况,召开主任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农村敬老院存在的问题,推动构建新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对全县文化惠民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建议县人民政府树立“文化民生”观念,提升文化惠民工程服务群众水平。视察《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目标完成情况,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持续加大信访案件转办督办力度,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受理来信来访51件次,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3个。
四、依法规范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确保决定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依法规范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严格执行《阜蒙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对重大事项提前介入、科学研判、集思广益,作出决定后加大持续跟踪监督力度,有效提升重大事项决定的严肃性、权威性。依法批准2019年县本级财政决算、关于部分支出项目预算调整、“十三五”规划部分指标调整,依法作出关于关闭阜新镇他本水源井、帮助县农信联社处置不良贷款的决定。制定《阜蒙县人大常委会授予地方荣誉称号的办法》。
依法规范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国家工作人员有机统一,保证县委人事安排意图顺利实现。严格执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表态发言、电子表决、颁发任命书、进行宪法宣誓、发布人事任免公告等程序,依法选举任命24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加强任后监督,开展述职评议,共有87名常委会任命人员递交年度述职报告,10人在常委会会议上作述职并接受满意度测评,干部任后监督逐步实现常态化制度化。
五、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确保代表依法履职为民尽责
扎实开展代表主题活动。组织开展“代表工作‘双联系’,统筹推进做表率”主题活动,推动“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落地落实。全县2200余名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响应,踊跃参与,充分发挥自身职业行业优势,带头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当先锋做表率,通过人大渠道为乡镇、村(社区)和医院等疫情防控一线捐款250余万元,捐赠无创呼吸机、口罩、防护服、消毒液、测温枪等防疫物资折合人民币90余万元。在各学校复学复课期间,部分代表为贫困家庭学生捐赠助学金10余万元。举办《雷神山记忆》阜蒙县援鄂医疗队抗疫纪实专题影展并制作画册。持续开展“牢记责任和使命,争当人民好代表”主题活动,引导代表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立足自身岗位,提出意见建议,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扎实抓好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工程。协助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县代表开展集中培训。对全县392个代表工作室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更好发挥代表工作室作为代表履职平台和联系选民的桥梁纽带作用。依托“辽宁人大”信息化平台,加强对代表出席会议、学习培训、调查研究、联系选民等日常考核。促进代表更广泛、更深入参与常委会工作,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32人次,参加法院旁听庭审、营商环境建设座谈会等活动50余人次,参加常委会组织的“三查(察)”工作180余人次,不断扩大代表履职参与,丰富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活动。
扎实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充分征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意见,着力抓好议案建议的提出质量、交办、督办环节,持续提升办理工作实效。实行常委会定期听取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进展情况、主任会议定期调度、各专门委员会对口督办制度,督促各承办单位做好答复和办理工作,确保代表真满意、群众得实惠。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确定交办的88件建议已基本办结完毕,其中5个重点建议办理取得明显成效。
六、不断强化自身建设,确保“两个机关”建设提质增效
学习氛围更加浓厚。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利用“学习强国”、机关群和公众号分享等线上方式,不断加强对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系统学习。创新开展“干部上讲台”学习交流制度,有效提升机关干部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学习型”机关建设卓有成效,终身学习理念在全机关蔚然成风。
工作作风更加务实。不断改进“三查(察)”工作方式,力求工作实效,着力建设“效能型机关”。8个专门委员会围绕条例实施、“三农”、城建、环保、营商环境、民族宗教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25次,部分调研成果已转化为“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推动工作的具体措施。坚持上下联动,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开展“三查(察)”工作12次,走出了全局性监督议题联合确定、重点监督工作联手推进、市县代表活动联动开展的新路子。高度重视包乡带村工作,支持驻村工作队和派出“第一书记”开展脱贫攻坚、抓基层党建等各项工作。加强与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联系,精心指导35个乡镇按时召开人代会、依法进行人事选举、有效开展“三查(察)”工作,促进乡镇人大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机关纪律更加严明。加强制度建设,印发《阜蒙县人大常委会制度汇编》,要求全体机关干部严格遵守《关于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的有关规定》等规章制度,机关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明显增强,各项工作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通过会议部署、专题党课、警示教育和谈话提醒等方式,不断强化全体机关干部底线思维、廉洁自律意识,持续建设“廉洁型”机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统筹做好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和代表等工作,为建设全国一流民族自治县做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要推进立法工作实现新发展。
二要推进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要推进重大事项决定水平有新提升。
四要推进代表工作展现新作为。
五要推进自身建设再上新台阶。
各位代表,人民重托如山,践诺还需躬行。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为建设全国一流民族自治县、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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