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开展防疫科普宣传  筑牢科学...
  强化监管  保障涉疫药品价格...
  新冠病毒感染将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
  “乙类乙管”具备了什么条件?防控重点有何变化?
  坚持为民初心 保障农民利益
  要求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
 
 
 
数字报首页
 
 
<<上一篇    下一篇>> 2022-12-29
 
县市场监管局
强化监管  保障涉疫药品价格稳定
2022-12-29
 

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防疫药品及用品市场价格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入12月份以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多项措施,认真开展监管工作,稳定我县药品市场价格,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

一是加强提醒和告诫,向广大药品经营者下发提醒告诫书。通过企业微信群下发《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防疫药品及用品经营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对各药品零售连锁店、零售药店等依法进行提醒告诫。

二是加强对抗感药品价格监测。重点对连花清瘟、藿香正气、金花清感颗粒、疏风解毒胶囊、抗原试剂等进行每周价格监测。

三是加强巡查和检查,对各药店加强检查和巡查,依法打击哄抬价格、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130余人次,检查药店、医疗机构等150余家;通过企业微信群发放提醒告诫函,受众企业达210余户。检查中,未发现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县市场监管局)

 
© 蒙古贞日报 版权所有     辽公网安备 2109210200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