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工作回顾
今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市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县委十五届二十一次、二十二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扎实做好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任免及代表、自身建设等工作,守正创新、稳中求进,不断提高新时代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全年共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11次,开展“三察(查)”活动51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8项,发出审议意见3份,作出决议、决定10件,任免国家工作人员65人次,确认补选的28名县人大代表资格有效。
一、强化政治机关建设,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一)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不折不扣抓好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召开2024年人大常委会工作会议,号召各级人大代表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彰显人大担当作为。持之以恒做好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向县委请示报告工作。全力执行县委各项工作举措,建设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政治机关。
(二)坚持增强党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凝聚力。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自觉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作为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走深走实。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全体党员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工作制度。认真接受市委巡察,为人大事业“清淤除障”“壮骨铸魂”。
二、强化权力机关建设,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深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持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深入开展“走基层大调研”活动,截至目前已走访21个乡镇207个行政村,与县人大代表面对面140余人次,与村民代表见面500余人次,推进解决务欢池镇沙力根皋村村部维修改造及办公设施提升工程;推进新民玍木大桥施工进度;有效解决七家子镇国道101线水泉村杨家道口交通隐患问题,千方百计为千家万户排忧解难,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县各族人民群众。面向全社会征集民生实事项目,将海棠山景区对阜新市本地户籍群众实行免门票开放、在县域景区及周边乡镇新增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和提升乌兰牧骑标准化服务等纳入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把民生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坚持开门立法、为民立法,开展立法座谈、论证、交流、调研70余次,推动立法为百姓切身利益“量身定制”。
三、强化工作机关建设,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畅通法治工作和改革发展良性循环。一是推动立法工作与改革同频。科学制定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推动改革发展决策与立法决策有机结合。修订《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森林保护条例》,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二是推动备案审查工作与发展同步。持续推进法规、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清理工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按下法治“快进键”。
(二)注重强力监督与积极支持统筹兼顾。一是深化监督部署“全链条”,下好全县发展“一盘棋”。聚焦我县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年总要求设置58项专项监督议题,推进全县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打好财经监督“组合拳”,稳住经济运行“定盘星”。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财政预算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报告,推动政府加强经济运行调节。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跟踪监督机制,强化政府债务资金管理情况监督,推动县域经济健康发展。三是推动守好安全“责任田”,夯实社会稳定“压舱石”。围绕全县百万亩农业单产提升攻坚行动实施情况等议题开展专项视察、调研8次,推动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围绕全县2024年度环境状况与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科尔沁沙地歼灭战推进情况等议题开展“三察(查)”活动7次,守护绿水青山,确保生态安全。深入“一区四园”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视察,推动企业有效防范风险,确保生产安全。四是助力民生社会事业“补短板”,抓好改善民生“重头戏”。强力推进2024年民生实事和代表建议的落实落地。蒙古贞广场安装高杆灯照明设施、蒙古贞体育馆供暖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团结街南段和中段北侧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县城区空中线缆梳理工程、全域苗圃化绿化工程等已按时按质完工,受到群众广泛赞誉。五是构建矛盾化解新格局,当好信访工作“监督员”。对“一府一委两院”开展3轮信访工作问询;对乡镇(城区街道)开展信访调研督查,帮助解决群众难题,推动实现信访“减量退位”目标。
(三)坚持依法行权与服务大局有机统一。一是依法行使任免权。今年,决定任免副县长6人次,决定任免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14人次;任免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30人次;任免监察委委员4人次;任命县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7名,任免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人员4人次。任命人员均满票当选。二是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审查和批准2023年县财政决算及2024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推动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更加规范、民主。
(四)推动守正创新与笃行实干齐头并进。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在《辽宁人大》《阜新日报》《蒙古贞日报》等各级各类媒体刊载多篇通讯,传递人大声音。强化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制定《关于做好2024年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场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23次,推动人大工作水平整体提高。编撰《蒙古贞部落东迁溯源》《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行政村地名标志》,守护民族历史文化根魂,增强文化自信。编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历史沿革》,做好《人大志》编纂准备工作,展现县人大工作历史风貌,赓续奋进力量。
四、强化代表机关建设,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一)丰富活动载体,增强代表履职活力。组织开展“主动担当作为 奋进振兴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以高效履职保障县委决策部署落实落细。组织人大代表深入无锡、西安等地考察、调研、洽谈,精准对接我县小米、花生、杂粮等重要农产品销售渠道以及农产品深加工、产业数字化项目,取得有效成果。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市红十字会为孤困儿童互联网筹资活动”和为卧凤沟乡敬老院组织的捐赠活动,以实际行动彰显人大代表担当作为。
(二)提升工作本领,增强代表履职能力。邀请40余名县人大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组织县人大代表100余人次参加县人大常委会“三察(查)”活动;组织100余名县人大代表参与“一府一委两院”开展的调研、座谈、庭审等活动,不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对县人大代表开展履职培训120余人次;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赴山东临沂学习养老服务工作先进经验,丰富代表工作形式,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三)密切“两个联系”,增强代表履职效力。以“深耕阜蒙大地,厚植为民情怀”为主题,常态化开展走基层大调研。全年深入11个乡镇,与县乡人大代表、镇村两级干部、群众面对面围绕各乡镇亮点工作、地名标志设置情况、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代表履职和工作室建设情况、《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河道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民生实事项目和立法项目征集、与代表面对面、信访共10项工作开展调研、座谈,共谋发展大计。强化“代表工作室”建设,全县390个“代表工作室”全年接待群众5500余人次,为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联系群众提供重要载体。
2025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5年,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省委、市委、县委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决战决胜之年。县委十五届二十二次全会的召开,吹响了冲锋号,我们将聚焦高质量发展和强县富民目标,服务保障发展所系、民心所盼、未来所向。
2025年县人大常委会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和县委十五届二十二次全会部署安排,锚定辽宁新时代“六地”建设和阜新“两市四区”创建,以发展为第一要务,高站位强化政治引领、高质量依法履职行权、高效能凝聚代表力量、高标准提升自身建设,助力全县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决战决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向人大代表和全县人民交出满意答卷。
一、高站位强化政治引领
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严格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全面落实县委十五届二十二次全会部署要求,确保人大工作始终与县委同心同向、同力同行。
二、高质量依法履职行权
(一)依法行使立法权,高质量推进法治建设。按照法定程序,加快推进《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森林保护条例》的修订和颁布实施。强化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广泛征集立法选题,坚持改革和立法“舟楫相配”,推动高质量发展“得水而行”。完善备案审查制度,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建立完善的“政策库”。
(二)依法行使监督权,高质量推进经济建设。服务全县工作大局,科学制定年度监督计划,做到接地气、聚人气、鼓士气、强底气,以高质量监督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对财经工作的监督。开展全县经济运行、财政预算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情况等专题视察、调研,推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守好政府“钱袋子”。二是加强对产业运行情况的监督。对全县“三农”工作、“一区四园”企业经营、文体康旅融合发展情况等进行专题视察、调研,扎牢群众“米袋子”,建强经济“动力舱”。三是加强对民生社会事业的监督。对2025年民生实事和代表建议落实情况开展跟进式视察、调研,围绕县域医共体建设、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开展“三察(查)”活动,拿出增进民生福祉“好法子”。四是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全县2025年度环境状况与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开展《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河道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古树名木保护等情况的视察、调研,为基层环境治理“开方子”。五是加强对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监督。视察“八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调研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申诉控告工作开展情况,为基层信访工作“出点子”。
(三)依法行使决定权,高质量推进社会建设。围绕经济发展、民生事业、社会治理等议题科学设置决定事项,确保决定契合县情实际。将县委提出的需要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决定的决策建议,适时地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
(四)依法行使任免权,高质量推进组织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的统一,确保党组织推荐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规范任前考试、任职表态发言、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任后监督程序,增强任命干部的公仆意识和法治观念。
三、高效能凝聚代表力量
深入开展“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定期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与“三察(查)”活动,拓展代表参与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建好用好“代表工作室”,推动各级人大代表更好行权履职,当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宣传员,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的战斗员,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监督者,勇于担当、务实作为的影响者。
四、高标准提升自身建设
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强化“四个机关”建设。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针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清单,严肃整改。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坚持正向舆论引导,讲好人大故事。规范机关档案管理,做好编纂《人大志》相关工作。
征途漫漫,惟有奋斗!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征程已经开启,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干字当头,增强信心、迎难而上、奋发有为,为开创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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