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牢牢把握人大在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责定位,高质量推进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篇章作出人大贡献。
推进高质量立法,实现改革与法治和谐统一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不断提高人大立法工作质量,推进改革与法治和谐统一。坚持科学立法,制定年度立法计划,推动人大的立法资源向高质量发展急需的经济、社会、民生事项集中,实现发展决策与立法决策有机结合。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启动《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森林保护条例》修订工作,通过科学立法打好打赢科尔沁沙地歼灭战,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坚持拓宽民主渠道,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聘请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市县人大代表、行业专家学者等 18人为基层立法联系点信息员,针对3件立法项目,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9条,充分彰显民主“直通车”作用。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效,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持续推进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法规、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工作。入库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形成一站通查的规范性文件平台。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清理工作,整理完成60条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及有关决议决定,形成法规政策文件清单(一级清单),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按下法治“快进键”。(下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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