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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检查
切断源头隐患  保障出行安全
61家电动车经营单位责令整改
2024-4-1
 

本报讯  为强化电动车产品质量监管成效,保障民生安全,近日,县市场监管局成立专班,对辖区内95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

本次检查,重点查看经营单位是否存在无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产品,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拆除限速器、外设蓄电池托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擅自改装关键性组件的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检查组要求经营者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履行产品质量责任义务,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真实完整的进货台账,确保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来源可溯。同时,执法人员向经营户及周边消费者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和产品常识,引导公众增强使用安全意识,督促电动车经营者诚信经营、守法经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61家电动车经营单位未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未建立进货台账的情况,提出整改性建议,要求经营单位限期整改,现各单位均已完成整改。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重点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严查企业是否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生产经营。督促各经营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查各类违法行为,并适时开展“回头看”检查,防止已处置风险隐患死灰复燃,确保民生安全。

(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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