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份我县限额以上单位(含非法人单位1户)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0.5亿元,累计实现5.1亿元,同比增长52.6﹪。其中,批发业企业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实现0.3亿元,累计实现3亿元,同比增长79.2﹪;零售业企业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实现0.1亿元,累计实现1.4亿元,同比增长22.4﹪;玛瑙个体经营户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实现0.05亿元,累计实现0.65亿元,同比增长32.8﹪;住宿业企业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累计实现0.05亿元,同比增长32.6﹪;餐饮业企业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累计实现0.01亿元,同比增长62.3﹪。
(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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