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张彪从部队复员后,分配到县司法局工作,曾任县司法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39年来,他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自己人生追求的首要价值,把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作为自己的神圣使命,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充分发挥新时代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彰显出一名退伍老兵的高尚品格,成为全县乃至全省、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学习的榜样和标杆。
立场坚定,争做践行初心使命的表率
张彪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品行端正、严于律己,时刻保持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市、县两级党建红色驿站——“张彪”先进事迹展室,在着力打造培育推广“张彪”法律服务团队品牌同时,有效扩大了品牌示范效应和影响力。展室自建成以来,先后接待77家省、市单位(部门)共计3000余人次参观指导,取得了良好教育效果。利用分片指导、集中培训等方式,张彪先后为市县乡村四级行政负责人、市县政法系统、全市新录用公务员,以及人民调解员培训“张彪调解工作法”共30场次、近7000人次,形成了“人人是张彪、个个会调解”的可喜局面。
勇挑重担,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张彪热爱本职工作,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新思路、新途径,总结出一套比较实用的“张彪调解法”,并在全省广泛推广。他始终坚持公平正义,讲究工作方式方法,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妥善处理了许多信访疑难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全力维护基层社会大局稳定,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誉。2018年4月,国家重大工程项目“京沈客专”工程回填施工中,遭遇200余人阻工。形势紧迫,如果阜新段每延误一天都会影响整个“京沈客专”的通车。县政府立即安排县司法局协调处理。重任在肩,张彪迎难而上,耐心说服,仅用一周时间就做通了阻工群众思想工作。没动一兵一卒,就保证了国家重大项目的顺利施工,避免了上亿元的国家损失。参加工作以来,张彪协助政府处理各类重大疑难信访案件300余件,全县重大人员伤亡案件善后处理相关案件52件、涉案80余人次,接待当事人30000余人次,为政府节省或减少经济损失上亿元,有效维护了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履职尽责,维护弱势群众合法权益
早在2009年,张彪就面向社会公开了自己的手机号码,随时接听群众的法律咨询。随着接待人数的增多,他的手机和法律援助中心电话被群众亲切地称为“彪哥热线”。2012年初,他走进阜新广播电台直播间,开始主播“彪哥说案例”栏目,深受广大听众欢迎。同年,与前奥运冠军杨秀丽拍摄法律援助公益广告,并先后印制三期“彪哥”品牌系列宣传画。2015年6月15日,全国首例公益性法律服务商标——“彪哥”商标注册新闻发布会成功举行。以张彪命名的“张彪”品牌得到广泛传播,“有事找张彪、有事找司法”在群众中口口相传。2012年,东梁镇田家村村民陈某在煤矿打工时双腿折断造成高位截瘫。35万元的矿方补偿款,除去治疗费用后剩下的15万元被前妻卷走。接案后,张彪反复劝说和教育陈某前妻。最终,15万元赔偿款“失而复得”。了解到陈某生活日渐窘迫,张彪就主动与陈某结成帮扶对子,经常为他送去生活用品。下乡执行公务时,也会顺路到陈某家中坐坐。看到陈某的轮椅有些破旧,他二话没说,联系县残联为陈某送去了一辆崭新轮椅……这个充满温暖的爱心之旅,因为一份责任与担当而延续至今。
张彪不断增强为民服务意识,瞄准人民群众在法治保障、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存在的“急难愁盼”问题,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建立了全县第一个个人调解工作室——“张彪”个人调解工作室;开设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将法律服务模式由“在家等”变为“走下去”等等,将法律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群众家门口,畅通了群众的诉求表达渠道。他在全省率先首创了“四级联调”工作机制,在原有工会、妇联、信访等部门联络站的基础上,主导成立了全市首家退役军人事务局法律援助工作站和看守所认罪认罚工作站,形成了纵贯“县乡村”、横连“工青妇”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一系列接地气、顺民心、通民意的具体举措,将法律与公正送到百姓心中。累计办理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案件3800余件,妥善处理农民工欠薪案件300余件,帮助农民工讨回被拖欠劳务费5000余万元……
几年来,张彪共获得各级各类荣誉61项。先后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被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授予“辽宁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被授予“辽宁省模范退役军人”荣誉称号;被司法部授予“二级英雄模范”等荣誉称号,先后三次被司法部授予“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等光荣称号。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2023年9月退休后,张彪继续发挥余热,任县政府经济发展监督员和阜新市司法局人民调解员,参与处理便民候车亭、百信种植合作社等信访疑难案件12件。目前,他仍然继续工作在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的最前沿,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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