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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2021年1月9日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2021-1-11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所作的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会议认为,规划纲要(草案)全面总结了“十三五”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显著成就,用事实说话,凭数据体现,全面分析了“十四五”时期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发展环境,科学确定了“十四五”时期及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符合自治县发展实际。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阜蒙县创建全国一流民族自治县,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机遇期。

会议要求,“十四五”时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方位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立足“五大安全”战略定位,聚焦补齐“四个短板”,扎实推进“六项重点工作”,以打造“全国县域经济转型发展示范县”“全国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全国新能源产业基地”、建设全国一流民族自治县为目标,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为全县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强调,县人民政府要积极面对新阶段新挑战,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会议号召,全县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同心同德、拼搏进取,为加快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活力迸发的全国一流民族自治县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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