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郑凯薇 王东旭) 多年来,县公安局认真落实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坚决响应公安部及上级公安机关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出了重大贡献,得到了全县党政机关和各界群众的认可。
县公安局积极推行护学岗机制,实行“公安+学校+家长”三方联动,确保重点时段校园周边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对城区42所校园全部安排了由巡特警、农交巡、交警、城东和城西派出所人员的护学岗,投入大量警力。在校园档案建设方面,全县145所校园依省厅要求,建立了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档案,做实做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法制宣传教育等安保工作,强化责任督导,全力保障师生安全。
为防范校园霸凌,县公安局定期入校开展“反霸凌”主题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观念。一旦有欺凌事件发生,警方与校方将迅速联动,并对涉事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法律教育;同时,联合多部门建立家庭矛盾预警机制,走访高风险家庭,有效排查化解家庭矛盾纠纷。
在未成年人保护和打击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犯罪方面,县公安局同样成绩突出。他们强化重点行业场所治理,严厉打击组织操纵未成年人犯罪团伙和拐卖人口犯罪行为。在打击侵害妇女儿童违法犯罪方面,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侵犯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保持“零容忍”态度,落实命案侦办机制确保从严从快、快侦快破,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让妇女儿童权益更有保障、人生更加出彩、生活更加幸福。每年“三八”“六一”等重要节点,还会联合多部门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常态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因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业绩突出。2020年,县公安局政委张永利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2023年,县公安局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近年来,县公安局涉妇女儿童案件破案率达100%。
下一步,县公安局将持续优化机制、提升专业能力、传递温暖关怀,在守护妇女儿童权益的道路上坚定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