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谢红静 张 彪)4月26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4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宝权,副主任徐东野、魏秀艳、张凤波、常秀梅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参加会议。
赵宝权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听取了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4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接受张伟等同志辞去县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并听取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对上述议案、报告和人事任免事项进行了集中审议。
魏秀艳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24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决议草案;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张伟等同志辞去县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
会上,拟任命人员作了表态发言。赵宝权向本次会议通过任命同志颁发任命书。通过任命的同志向宪法进行庄严宣誓。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何庆军、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县人大民侨外委、人选委、预算工委负责人,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人,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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