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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7月29日 中国共产党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通过)
2021-7-30
 

中国共产党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审议批准中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省市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果,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大会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和奋斗目标。大会指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建党10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有力推动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和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为我县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大会强调,做好今后五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要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为“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二是要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三是要持续纠治“四风”顽疾,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四是要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五是要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六是要推进和完善监督体系建设,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七是要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八是要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锻造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的纪检监察队伍。

大会号召,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勠力同心、锐意进取,奋力书写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为实现“提能增效优环境、跃级晋位当排头”的强县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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