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3家单位和3名个人荣获
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殊荣
本报讯 近日,省委、省政府发布表彰决定,授予59个集体“辽宁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授予60名个人“辽宁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我县在此次表彰中喜获佳绩,共有3家单位和3名个人荣获此项省级殊荣,充分彰显了我县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取得的显著成效。
在受表彰的先进个人中,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局长武日乐、县蒙医医院院长吴晓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支行行长韩冰凭借在各自岗位上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的突出贡献,荣获“辽宁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同时,县人民武装部、国家税务总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税务局、县蒙古贞乌兰牧骑等3家单位因其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的扎实举措和卓越成绩,被授予“辽宁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季 哲)
我县蒙古勒津服饰省级代表性
传承人韩红荣登“辽宁巧娘”榜单
本报讯 近日,省妇联公布2025 年“辽宁巧娘”名单,我县蒙古勒津服饰省级代表性传承人韩红荣登榜单。她以“巧手慧心、实干赋能”的卓越实践,不仅为我县赢得了荣誉,更生动展现了传统技艺在传承中的创新发展。
出身蒙古勒津服饰制作世家的韩红,既得家族技艺真传,更擅创新求变。她制作的服饰精品远销马来西亚、加拿大等国。央视《梦想剧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专场演出服等重要场合服饰,皆出自她手。其作品曾获第七届全国蒙古族服饰大奖赛二等奖。自1993年创办服饰公司以来,韩红免费培训340多名妇女,安置14人就业,以一针一线织就传统技艺的“当代新生”,更扛起省级非遗项目传承基地的责任担当。
“辽宁巧娘”韩红,以匠心守初心,致力传承和发扬民族文化根脉,为乡村振兴注入巾帼力量,生动诠释了传统技艺的当代价值与女性劳动者的实干风采。 (季 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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