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入落实辽宁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省委“听真话、解难题、聚合力”座谈会精神,强化“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五位一体建设导向,近年来,我县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程,坚持以企业需求和群众满意为导向,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县域经济在规模、贡献与创新上均展现出良好态势,为破解我县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我县营商环境建设现状
全面推进“一网通办”“高效办成一件事”,政务服务效能显著提升。目前,平均事项材料数精简至4.78个,平均事项环节总数压减至2.54个,一般性企业开办由3个工作日内办结缩减为4个小时。同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和营商会客机制,年初以来,累计走访企业100余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55个,企业诉求办结率100%,为经济发展营造了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在持续优化的营商环境推动下,逐步形成以氟化工、新能源等特色产业为支撑的县域经济格局,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实现201亿元。民营经济规模稳步扩大,市场主体总量突破7.4万户,产业集群特色日益凸显,创新能力持续增强。
二、当前营商环境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传导不畅,跟踪服务不到位
一是政策宣传解读不足。惠企政策出台后,宣传渠道较为单一,解读不够深入,导致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对政策内容、申报条件和办理流程不了解,“政策空转”现象依然存在。二是政策兑现机制不健全。部分政策缺乏具体操作细则,申报流程复杂,审核周期偏长,影响了企业的获得感。三是响应企业诉求滞后。虽然已建立联系企业制度,但在问题转办、跟踪督办和结果反馈等环节机制仍不完善,部分企业反映的问题办结周期过长。
(二)涉企执法不规范,影响企业预期
一是执法频次过高、重复检查。多个执法部门各自组织检查,频次过高且时间重叠,干扰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二是执法标准不够透明。部分执法行为缺乏明确的标准和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偏大,企业难以形成稳定预期。三是“一刀切”式执法仍然存在。在环保、安全等领域,存在为规避责任采取“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简单化处理方式,挫伤了企业发展的积极性。
(三)政策服务不够精准,要素保障与跟踪机制不健全
当前,企业在融资、人才、用地、用能等方面的困境,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政府在资源对接、跟踪服务和机制保障上的不足:一是政策资源与企业需求匹配度不高。尽管出台了一系列惠企政策,但在融资对接、人才引进、用地保障等方面,缺乏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精准分类服务机制,导致政策“雷声大、雨点小”。二是人才、土地、能源等要素保障能力不足。企业在人才引进中存在落户、住房、子女教育等后顾之忧,需要政府提供更集成、更主动的服务解决方案;在用地、用能方面,缺乏园区整体规划与企业个性化需求的有效衔接,导致项目落地慢、成本管控难。三是涉企服务未能形成全周期闭环。从企业签约落户到生产经营,再到扩产升级,各阶段的要素需求不同,但目前的跟踪服务多为“碎片化”响应,缺乏全程护航机制,导致企业获得感不强、满意度不高。
三、优化营商环境的对策建议
(一)构建精准高效的政策服务传导机制
加强政策集成与解读,编制《民营企业政策指南》,开展“政策宣讲进企业”活动。优化服务流程,依托大数据平台实现“政策找企业”转变,加快“直达快享、免申即享”。建立“接诉即办”机制,形成“统一受理、分级转办、限时反馈”闭环,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特别是对政府签约承诺未能兑现政策的,应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变向”支持。
(二)规范涉企执法行为,营造公平法治环境
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制定联合检查计划,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明确执法标准与程序,公开事项清单和裁量基准,推行全过程记录。实施包容审查监管,建立柔性执法机制,坚决整治破坏营商环境问题,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三)强化要素保障,切实降低企业成本
建立政策匹配与推送专员制度,为重点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提供“一对一”定制服务。构建要素保障协同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实行“一企一清单、一事一方案”闭环处理。推动“融资+融智+融链”一体化服务,开发专属金融产品,同步绘制产业链图谱,强化上下游“撮合”对接,完善人才服务,实现“一站式”办理,推动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
(四)完善长效机制,强化组织保障与作风监督
一是建立营商环境常态化跟踪评估机制。由分管领导牵头,定期对各部门政策落实、服务效能、企业满意度等进行综合评估和“回头看”,推动形成“发现问题—整改提升—持续优化”的良性循环。二是主动开展企业全链条服务。对企业入驻到投产、达效、扩能全链条的主动性、持续性服务,是打造一个地区营商环境的关键。跟进式定期开展作风评比与实效回访,推动一线服务向“解决问题、赢得认可”深化,营造“亲商安商的人文环境”。三是强化组织与纪检联动督导。推动组织部门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绩纳入干部评价体系,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纪检监察部门对推诿扯皮、吃拿卡要、敷衍塞责等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持续释放“优环境、强作风、促发展”的鲜明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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