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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全面恢复公共场所经营活动的通告
  关于疫情期间放宽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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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全面恢复公共场所经营活动的通告
2022-4-22
 

  为统筹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恢复全市人民正常生产生活,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预防性消毒,工作人员每3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完成加强免疫接种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我市公共场所全面开放,特此通告。

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实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情况动态调整。

阜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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