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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2020年8月31日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免下列同志职务。
决定任命:
何庆军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卢建国同志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任命:
包丽颖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东梁人民法庭庭长;
吴秀娟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肖 霞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许红岩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周玲玲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苏江平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曹 坤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朱立君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寇彩平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齐晓东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孙宇辉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丽萍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决定免去:
安 宁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何庆军同志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苏方印同志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
张晓勇同志的县人民法院东梁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杨雪芳同志的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吕铁哲同志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特此公告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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