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
  为暖棚生产“把脉问诊”
  做好“传帮带” 忠诚守护百姓健康
  把个体“小我”融入发展“大我”
  做好“服务员” 当好“店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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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
2021-1-25
 

(上接一版)

有序引导与支持新就业形态。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疫情突如其来,‘新就业形态’也是突如其来。对此,我们要顺势而为,让其顺其自然、脱颖而出。”随着经济逐步恢复,就业需求在扩大,灵活就业在增加。共享经济、直播带货、网络零售等增加了新型就业,消费需求变化带动新职业快速涌现,各地也在积极培育适应新就业形态的政策环境。但是新就业形态在催生新岗位的同时,也会带来新问题。不断完善制度环境,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方能实现新就业形态快速良性发展。

充分释放“人才红利”潜力。我国有9亿劳动年龄人口,兼具人口红利和人才红利。随着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挖掘人才红利是关键。2019年,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0.7年,但我国人才资源地区分布差异显著,中小城市人才支撑不足。应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培育我国经济发展新优势,都需要加速人力资本积累,主动塑造人才红利。为此,我们要继续围绕提高劳动就业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完善义务教育制度,加大职业教育投入。

加大重点群体的就业支持力度。统筹做好农民工转移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新增劳动力就业、去产能企业职工再就业等工作,统筹解决好周期性失业、结构性失业和摩擦性失业问题,加大创业补贴、担保贷款、税收优惠等支持力度。同时,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的保障制度,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强化对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服务、劳动权益和基本生活保障,帮扶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上岗就业。

就业关系千家万户的福祉。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就能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澎湃动能,更能让有志向的人有事业,让有本事的人有舞台。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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